能跑,换一个地方我们还是能活。”
眨了眨眼,他的语气里竟然带上了一抹兴奋:“你就不想去别处看看吗?”
大约骨子里就不是什么安分的狼,格里芬对于‘落荒而逃’的事情不仅没有半点害怕,还有种终于找到机会能流浪的蠢蠢欲动。
“你那不叫出去看看,你那叫被迫逃难。”
林听云翻了个白眼,没好气的瞪他:“我们数量这么少,这片森林到处都是狼群,随便堵一堵就能把我们堵死。你想出去胡乱溜达,等同于送死。”
狼群是以团队协作著称的掠食者,单体能力不算很强,无法做到潇洒流浪。
饶是格里芬和林听云这样有几辈子经验的存在,也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在森林里乱窜。
狼群的领地意识和攻击性都太强了,哪怕只是路过也一定会被驱逐。
林听云可不想体验那种,去哪儿哪儿就追杀的‘快乐’。
“我知道,我也就说说。”
格里芬忍不住感叹:“还是做老虎好,整片林子随便去。”
犬科的局限性还是太大了,体作战能力远差猫科。
就像之前它们做老虎的时候,它们为了去吃鲑鱼可以随便跨过森林来到北边,游荡一圈又继续回去。
除了路上需要打打架,从其他老虎领地边缘走一走,没有别的麻烦。
但现在不同,先不说同伴的事,单单是狼的战斗力,不管是路过狼群还是单独对上其他掠食者,都会是一场苦战。
“各有各的长处。”
林听云说:“狼虽然打架不如老虎,但体力很强,可以追逐猎物很久。而且还有同伴一起,过得可比老虎精彩多了。”
大自然一向公平,从来都不会创造一个完全没有优点的动物,犬科和猫科各有各的优点。
猫科独立,犬科热闹,她都很喜欢。
“确实。”
一提起体力好,就想到了狼和虎最大的不同。
格里芬眯了眯眼,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尾巴。
“现在体力可比老虎好多了,发情期尤甚。”
狼的体力到底有多好,从亲密的时间就能看出一二。
更别说还有结锁时间,简直翻倍时长。
这也是格里芬最满意的一点。
林听云:“……”
这家伙脑子里就不能装点别的吗?
“赶快睡吧!”
她没好气的将脑袋埋进爪子里,懒得去看:“明早还要捕猎呢!”
“好。”
格里芬默默覆了上去,挨着郊狼的身躯将自己盘成半圆。
……
第二天一早,四只狼照旧出去捕猎。
他们动作熟稔配合良好,很快就拿下了一头狍子,美美地饱餐了一顿。
中午时分,四只狼回到巢穴附近藏好猎物,重新出发。
而这一次,他们的方向正是昨晚闹出动静的隔壁。
……
加尔斯正吩咐族群分开巡视,自己则负责领地的标记,将刚才赢下来的地盘彻底归为已有。
他熟练地从领地边缘开始画圈,一会儿蹭蹭树干和石头,一会儿抬腿进行撒尿。
领地边缘到处都是他留下的气味儿,几乎每百米左右就会有一个。
这是狼群划出界限的宣告,也是他作为头狼的责任。
加尔斯做的很认真,一丝不苟地一点点推进,忽然一阵风的吹拂,带来了几股特别的味道。
这味道隐隐有些熟悉,而且还在一点点的逼近。
他抬头看了一眼,站在一颗松树下,朝着味道发来的方向望过去。
此时正值中午,明媚的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叶,在地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。
他等了没多久,几道灰突突的影子便从对面的森林里冒了出来,并且越来越近。
一道、两道……四道。
整整四道身影,渐渐停在了距离他不足千米的位置,遥遥相对。
走在最前面的是一只壮硕的灰狼,他的毛发被阳光照的发光,看上去气势惊人。
粗壮的尾巴垂在身后,他走得不紧不慢,威风凛凛。
这是格里芬。
加尔斯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他僵在原地,死死盯着对面的狼,半天都没有反应。
他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格里芬,更没想到他身后不仅跟着贝德伦还跟着尼科恩。
不过四只狼的狼群里,竟然整整两只都是他们之前的狼王。
如此讽刺的一幕,让加尔斯张了张嘴,半天也没有说出一句话。
他能说什么呢?
问对面为什么离开狼群独立门户?
还是问为什么他们宁愿接受一只非同类的郊狼,也不愿意接受一直生活在一起的狼群?
哪有那么多为什么……
视线扫过他们油光水滑的皮毛和

